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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8浏览次数: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实施方案

(试行)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伴随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显,就业困难学生群体也逐步扩大。为帮助、扶持就业困难学生顺利就业,进一步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良性循环,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系部、相关职能部门参照执行。

一、就业困难学生定义与分类

就业困难学生是指由于家庭政治、经济背景、个人的主观因素、生活经历、社会关系、心理品质的完善程度、身体条件、所学专业及其人们对其评价和尊重的程度不同等在某些方面或各方面较差,在就业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不能被社会用人单位接纳认可,就业出现困难的大学生。根据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就业困难学生主要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能力有所欠缺学生、特殊学生(生理或心理有所缺陷)、女性学生等四类,针对不同类的就业困难学生,应该采取与之相应的帮扶措施。

二、就业困难学生帮扶方案

1.建立就业困难学生档案。为了准确掌握就业困难学生情况,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因存在经济问题、心理问题、生理问题、学业问题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学生的思想动态、就业意向和具体困难进行调研,建立“就业困难学生帮扶档案”。

2.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实行分类指导制度

(1)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

家庭贫困的学生在校期间通常表现良好,有一定的专业和技能,有积极的就业愿望,但他们在求职就业期间,往往会遇到交通费、求职简历制作费、着装费等方面的困难。另外,部分同学又有着急切回报家庭的心理,对工资待遇预期较高。对这类学生应当结合实际,积极帮助学生解决难题,在及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的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就业能力欠缺的毕业生

针对这部分学生,要实行教师与学生的“一对一”就业援助和帮扶。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查找亮点,提升能力,树立自信,并通过各种途径和社会资源,为他们推荐、介绍合适的岗位,尽快帮助他们顺利走向社会。

(3)特殊毕业生

对于这类人群存在的不足与缺陷,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帮助他们提高自信,勇敢就业;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和社会资源,同用人单位协调,协助他们找到合适岗位,尽快帮助他们从学校走向社会。

(4)女性毕业生

对于占我院毕业生大多数的女性毕业生,应该引导她们正确地认识就业的困难,理性定位就业期望,充分把握自身优势、增强信心、勇于争取就业机会;指导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加强独立能力锻炼,注意体现女生自立和自强的气质。

3.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心理辅导,针对存在就业心理障碍的毕业生,重点加强心理辅导与疏导,开展就业心理咨询工作,加强就业心理指导,帮助毕业生树立信心,提高自我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跨越心理障碍,从而顺利就业。

4.积极创造有益于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条件,进一步增加为学生就业服务的岗位和服务范围,特别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通过参加以提升和拓展就业能力为主题的课外活动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自我推销能力。

5.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的教育与指导,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学习、领会国家制定的大学生创业资助政策,包括借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和鼓励就业困难毕业生善于用好国家提供的免息贷款和创业基金自主创业。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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