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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6-05-17浏览次数:次

  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定,2017-2018学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访问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赴美研修。根据各单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5、身心健康。

6、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6年8月1日及以后、1981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7、被推荐人选需要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研究课题确有必要到美国进行研究及有志于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者。

二、选派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的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1.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人员提供赴美(至入境地)国际旅费。

2、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回国旅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
   1、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2、由于该项目采取限额申报,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5月20日前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

3各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分别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 进行报名。其中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美方网上申报。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提交申报者将不予受理。

六、评审及录取安排

1、2016年8-9月:资格审核及通讯评审

2、2016年10月底:电话英语测试

3、2016年12月初:面试

4、2017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5、派出时间一般为2017年7月。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联系人:王璜;联系电话:0731-88228205;电子邮件:dysfgjjlc@163.com

 

2、网上申请表填写指南

3、申请必读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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